为做好郑州慈善总会“郑州市颐和慈善基金”的具体实施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郑州慈善总会《章程》、《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实施“郑州市颐和慈善基金”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 基金名称:郑州市颐和慈善基金
二、 组织机构:
设立“ 郑州市颐和慈善基金”领导小组,负责与郑州慈善总会联系和汇报,全面协调各项工作,确保基金顺利开展。
三、 基金目标任务:
郑州慈善总会联合郑州市颐和慈善基金,从2018年3月起,利用郑州市颐和社区服务中心捐资的十万元人民币和社会爱心捐赠资金设立“郑州市颐和慈善基金”,对贫困、孤、老、幼、残等群体开展活动。
四、 帮扶对象:
贫困家庭,中老年人及儿童,伤残人员等
五、 救助标准:
参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救助人生活所需
六、流程:
(一) 申请。帮扶对象提交材料至基金单位申报“郑州市颐和慈善基金”。由基金单位初审相关材料并整理装订交至郑州慈善会。
(二) 受理。基金办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时,了解有关情况,查验递交的资料。凡不属求助对象、资料不全或资料不属实的,一律不予受理。查验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记,留存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审批与经费核销。基金单位将相关材料报送郑州慈善总会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郑州慈善总会从“郑州市颐和慈善基金”专户中拨付。 |